摄影新视界 发表于 2014-5-25 09:55:13

榆林市“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新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摄影新视界 于 2014-5-25 10:01 编辑

为激发广大影友的摄影热情,培养和发现摄影人才,及时传递榆林市各县区的新人新事,新华社陕西分社、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日报社、“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联合举行“2014‘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摄影年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为素材,拍摄榆林市各县区的“精彩与感动”,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具备新闻五要素,并及时上传“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www.photodbs.com以便有关媒体及时刊登)。
二、拍摄时间2014.5.25—2015.1.31。
三、参赛规则

1. 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欢迎所有的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宣传、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2.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超过10幅、上传摄影新视界时可多传)不限。

3. “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www.photodbs.com)设比赛专区,年赛分月赛、年赛两部分,从月赛获奖作品中,由专家评委最终产生年赛奖。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数码作品(不接受PS作品,图片只允许作明暗度及彩色不失超真的调整),每幅作品作者限署1人(组照可署2人、标清每张照片的拍摄者)。参赛作品首发“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比赛专区,具备标题和新闻五要素的文字说明。新华社转发通稿时,拍摄者必须提供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不少于3500像素,精度300dpi),不符要求的或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赛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以方便向其他媒体推荐。
5.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6.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新华社转发通稿不再支付稿酬(推荐其他媒体使用的由其他媒体另行处理)。

四、奖项设置
年赛设金奖1幅(组):50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银奖2幅(组):         各10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铜奖3幅(组):      各5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优秀奖若干:             各500元(凡被新华社转发通稿的,均作为年度的“优秀奖”)月赛佳作奖2幅(组):各1000元
有关比赛的解释权为大赛主办方。
新华社陕西分社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日报社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 2014年5月25日

束健 发表于 2014-5-25 10:44:34

期待精彩。

林之春 发表于 2014-9-13 16:09:59

《夕阳无限》摄于2014年9月13日子洲县目连寺。吴志林

林之春 发表于 2014-9-13 16:14:14

《不寂寞的八旬老人》吴志林/摄于2014年8月16日,子洲县高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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