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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榆林市“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新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摄影新视界    时间: 2014-5-25 10:24
标题: 榆林市“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新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激发广大影友的摄影热情,培养和发现摄影人才,及时传递榆林市各县区的新人新事,新华社陕西分社、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日报社、“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联合举行“2014‘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摄影年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为素材,拍摄榆林市各县区的“精彩与感动”,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具备新闻五要素,并及时上传“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www.photodbs.com以便有关媒体及时刊登)。

二、拍摄时间
2014.5.25—2015.1.31。


三、参赛规则

1. 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欢迎所有的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宣传、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2.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超过10幅、上传摄影新视界时可多传)不限。

3. “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www.photodbs.com)设比赛专区,年赛分月赛、年赛两部分,从月赛获奖作品中,由专家评委最终产生年赛奖。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数码作品(不接受PS作品,图片只允许作明暗度及彩色不失超真的调整),每幅作品作者限署1人(组照可署2人、标清每张照片的拍摄者)。参赛作品首发“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比赛专区,具备标题和新闻五要素的文字说明。新华社转发通稿时,拍摄者必须提供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不少于3500像素,精度300dpi),不符要求的或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赛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以方便向其他媒体推荐。

5.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6.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新华社转发通稿不再支付稿酬(推荐其他媒体使用的由其他媒体另行处理)。

四、奖项设置

年赛设金奖1幅(组):50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银奖2幅(组):         各10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铜奖3幅(组):        各5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优秀奖若干:             各500元(凡被新华社转发通稿的,均作为年度的“优秀奖”)
月赛佳作奖2幅(组):各1000元

有关比赛的解释权为大赛主办方。



新华社陕西分社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日报社
摄影新视界-新闻摄影网

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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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新区美景 窦万存摄

榆林新区美景 窦万存摄

作者: 束健    时间: 2014-5-25 10:45
期待精彩多多。
作者: 宏军    时间: 2014-5-25 21:18
有机会一定参赛
作者: 张玉良    时间: 2014-5-25 22:13
俺没有机会去榆林了,在家拍着玩吧,呵呵
作者: wuluankun    时间: 2014-9-29 17:39

作者: 一匹北方的狼    时间: 2015-2-12 18:01
来迟了,坚决支持
作者: 姬铖    时间: 2016-8-29 09:03
大家好,我是大柽柳,就是《陕北山峁峁披绿装》的作者,原来的用户名,因为长时间没有登录,进不来了,今天重新注册!请继续关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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