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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19:5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李卫生 于 2013-12-24 20:13 编辑

周瑜是哪里人,早在《三国志-周瑜传》早就明确记载:“周瑜,字公瑾,庐江舒人也。”这里的“庐江”是两汉时期的庐江郡,“舒”即舒县。所以,弄清楚“舒”、“舒县”,就明确了周瑜是今天的哪里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赖长扬先生的《说舒、舒县、舒城县》,对此有深入而权威的研究,极具价值。特予转载,以飨读者。


说“舒”、“舒县”、“舒城县”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赖长扬

    今安徽舒城县是由汉朝之舒县发展而来,是传统史学的共识。自清有地志开歧说之端,近年,议今舒城非汉舒县地者,讼声时作。今之舒城到底从何而来,历代学者认定今舒城即汉舒县地何据,推翻旧说困难何在?本文拟就相关问题谈一点意见。因为争论所持论据集中在唐以前,所以本文将讨论的重点,亦主要置于这个时段。
    一、舒
    “舒”,最早见于《诗经·鲁颂·閟宫》:“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此是追溯鲁国第一任国君伯禽武功之辞。也就是说,在周初,舒已是个不容小视的方国。之后,“舒”或“群舒”又见于《春秋经》、《左传》和《国语·楚语》。为方便本文此后的论述,兹将《十三经注疏》之《左传正义》相关之文顺时序摘要抄录于下;《国语》所及,可见以下所引《左传》文十四年《正义》所引,不另录:
    1、《春秋经》僖三年:“徐人取舒。无传。徐国,在下邳僮县东南。舒国,今庐江舒县。”
    2、《左传》文十二年:“群舒叛楚。群舒,偃姓,舒庸、舒鸠之属。今庐江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龙舒。[疏]注“群舒”至“龙舒”。○正义曰:《世本》“偃姓,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以其非一,故言“属”以包之。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平,舒君名。宗、巢二国,群舒之属。”
    3、《左传》文十四年:“楚庄王立,穆王子也。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即群舒。○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
    4、《左传》文十四年:“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国语》曰:‘楚庄王幼弱,子仪为师,王子燮为傅’。○还音旋。 [疏]注‘国语’至‘为傅’。○正义曰:《楚语》蔡声子云:‘楚庄王方弱,申公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使潘崇、子孔帅师以伐舒。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师还至,则以王如庐,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
    5、《春秋经》宣八年:“楚人灭舒蓼。”《左传》:“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及滑汭,盟吴而还。”
    6、《春秋经》成十七:“楚人灭舒庸。”《左传》:“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7、《春秋经》襄二十五:“楚屈建帅师灭舒鸠。”《左传》:“楚薳子冯卒,屈建为令尹,屈荡为莫敖。舒鸠人卒叛楚。前年辞不叛。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离城,舒鸠城。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先,先至舒鸠。子彊、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吴人居其间七日。子彊曰:‘久将垫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战。请以其私卒诱之,简师,陈以待我。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禽。’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傅诸其军。简师会之,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八月,楚灭舒鸠。”据此可得“舒”之梗概及相关之认识。
    1、在鲁文公时,至少有“舒庸、舒寥、舒鸠、舒龙、舒鲍、舒龚”六国以“舒”称,又有虽不以“舒”名其首而实属舒之附庸的龙舒、巢等国,它应是一个族邦或曰邦联;
    2、群舒活动的地域,杨伯峻先生有一个总结性的推测,见于《春秋左传注》僖公三年经“徐人取舒”注。他认为:群舒“散居于舒城县、庐江县至巢湖一带”。我认为,这一推测大体不错。但从舒存在时间之长又频繁应敌的情势看,似乎范围应当更大一些。正因为古舒国地城复盖面积甚广,所以今合肥以南、六安以东、巢湖以西地域留下与“舒”有关联的地方不少。例如《通典》卷一八一说:“庐州(今理合肥县)古庐子国也。春秋舒国之地。”又有:“古皖国,亦舒国地。”《元和郡县志》缪荃孙辑遗文:“舒州禹扬州之域,春秋时皖国也,亦为舒国、桐国之地”;“庐州本庐子国,春秋舒国之地”。有的地方,还会有与“舒”相关的遗存,如聚落甚至城址。“以其非一,故言‘属’以包之”,称“群舒”,“众舒”或径称“舒”。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是与“舒”有关联的地方就一定是“故国”所在;“故国”,应有特定的含义,按照历史记载的常规,能包称举一以概众国者,理当是诸“国”的宗国。所以,史有“故国”与“舒国之地”、“亦舒国地”之别。因此,可以认为,什么地方一直被指认为“舒” 之“故国”,那个地方就应是群舒之宗主国所在。
    3、“舒子平”是惟一一位名见之于史的舒国国君。《左传》文公十二年“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直言“舒子”且称其名“平”,极有可能是舒之宗主国国君。其“宗子”之“宗”,杜注释为群舒之属国名,而“子”即其君,颇疑其误。似应释“宗子”为“宗子维城”之“宗子”,在这里即为“舒子”之“宗子”,即舒子平之子。
   4、由襄二十五年《传》可见,舒鸠西当有“离城”,城西有山。
   5、由鲁文公十二年(前597)“群舒叛楚”、襄二十五年杜注“前年辞不叛”等语可见,群舒长期宾服于楚,但时有叛逆。文公十二年楚子孔对群舒的打击是沉重的,其后虽还有舒之属国活动,似已群龙失首、势单力薄,相继被楚各个击破。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楚滅舒鳩,作为邦国之“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从公元前十一世纪末至七世纪中叶,群舒屡受军事打击,仍顽强生存,数百年间在舒地应有相当规模的物质、文化的累积。虽然国灭,但在古舒国的中心地区,仍应有比较丰厚的文化、经济传存。《太平寰宇记》卷一二六《淮南道四•庐州》载;在宋初的舒城县内,有“舒鲍城”、“舒庸城”、“舒鸠城”,府县志亦相承传述,恐非虚语。
    近些年,田野考古在这方面取得了初步收获。2010年底至2011年初由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专业人员,对杭埠河中游区域系统地区进行了调查,其《杭埠河中游区域系统调查报告》(文物出版社,2012年)之《结语》说:“大量周代文化遗存的发现为群舒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考古证据。经过夏商与西周早期一个较长的文化荒芜期以后,到了西周中期这一阶段,杭埠河流域的聚落遗址数量明显增多,文化呈现繁荣的景象,并持续两三百年左右,至春秋中期以后,文化又开始衰落,这个时间段正好与群舒在这一地区存亡时间相吻合,因此可以肯定这种现象应该和群舒在这一地区的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然,以上调查是初步的,其结论也是粗线条似的勾勒。但是,田野调查与文献资料高度的符合性,不能不使人相信杭埠河中游就是“众舒”活动的地域,是“舒国”所在;也不能不使人企盼今后的科学发掘取得更实在的结果,最终验证文献记录的正确程度并丰满地重构古舒人的社会生活。
    二、舒县
    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地域文明的中心无论大小总是不会被人类轻易放弃的。虽然国灭,但在古舒国的中心地区,仍应有比较丰厚的文化、经济积累的传存。可以说,此后在古舒国活动范围内设置行政机关,首选的应是该范围内的原经济、政治中心,即古舒国宗国所在地。汉初在今合肥以南、六安以东、巢湖以西设县,合理的选择最大可能是在群舒的中心地区。
    舒县初置于西汉高祖四年。其县何在?第一个给出这个“舒县”的地理特征的是班固(32-92)。他在《汉书》(约76-84年成书)卷二八《地理志》 “庐江郡”所辖十二县中的“舒”之下,特别加了六个字的注:“舒,故国。莽曰昆乡。”又云: “庐江六县东即古舒城。”(《太平寰宇记》引)卷八九《循吏列传》为两位“庐江舒人”立了传,一个是文翁,一个是朱邑。其述朱邑说:“朱邑字仲卿,庐江舒人也,少時為舒桐乡啬夫。”这样给出了当时舒县的四个属性,即“舒县”是“故国”,在当时的“六县”之东,王莽时名“昆乡”,下有“桐乡”。 “故国”,“六县”之东、有“桐乡”、“莽曰昆乡”,也许当时人十分明白,其实对后人,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百年后的杜预,为了说明“群舒”而将“舒县”与之关联,如上节所引,特别加以强调的是以汉之“舒县”之地来定“舒国”之地。
    杜预是西晋的历史家、军事家。他第一个为《左氏春秋》作了系统的注释,也是第一个关注“群舒”并归纳其史料的注家。以上所引他关于“舒”的注文,有两个要点。第一,肯定了汉之舒县就是“舒国”故地。他明确说:“舒国,今庐江舒县。”这是对班固以“故国”注“舒”的明确和肯定。也就是说,当时的舒县所在,即是古之“舒国”,或曰“故国”。言“舒国”而不言“舒国之地”或“群舒之属”,亦应指认的是其宗主国,说明的正是“舒县”与“群舒”的历史继承关系;第二,是将“群舒”具体化了。说:“群舒,偃姓,舒庸、舒鸠之属。”第三,杜预称当时的舒县为“舒城”,透露出了舒县的城邑规模有了大的发展。许慎《说文解字》以在“舍”旁加“邑”以表“舒”,可见西汉到东汉舒县有较大发展的端倪。杜预以“舒城”表“舒县”,可知舒县在东汉以后又有了发展。这为此后继续在此设置行政中心奠定了更好的基础。第四,给出了舒县的相对地望。杜注还给出了“舒县”辖地的一个地名和两个相对方位。这个地名就是“鹊尾渚”。《左传》昭公五年传“吳敗楚鵲岸”杜注明言“庐江舒县有鹊尾渚”。以鹊尾渚当鹊岸是否正确,是另一个问题,但“舒县有鹊尾渚”应是事实。《舆地纪胜》更指“鹊岸在舒城县西北”。察今舒城县东三河镇又名鹊岸,与王象之所给出的方位不同,只能认为,杜预、王象之所谓的鹊岸或即指今三河镇。这一事实,亦应视为作为汉之舒县所在旁证之一。两个相对方位是:“今庐江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龙舒”。一是说舒县在庐江郡之南,一是它在龙舒之东北。时人肯定能据此以定舒城准望,不然杜预不会仅作如是简单交侍。但一千七百年之后的今天,要确定汉舒县的准望,仅根据这一简单描述就不行了。为什么?因为“庐江”郡之南地域太广,因为对于汉之“龙舒”为何,今人也有不同意见。如果我们将讨论建立在这两个不确定性的基础上,会带来更多未必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如有可能,我们有必要首先寻求一个确定不移的参照物,据此而定汉舒城所在才会使人坚信不移。还好,我们非常幸运,刘信给我们留下了可靠的参照物。
    刘信其人,见于《史记》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卷四十九《楚元王世家》和《汉书》卷十五《王子侯表》、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二书仅言其在高祖七年被封为羹颉侯,“高后元年,有罪,削爵一级,为关内侯”,没有留下更多的材料。到《太平寰宇记》才记载他封侯后“食邑于舒”。他也许在“舒”有两个遗迹。
    遗迹之一,是原被民间称为“舒王墩(塚)”的地方。这个墩,前几年被发掘,有关部门确认墓主为刘信。惜无直接证据,大体依据是传闻和方志。舒城县文管所的奚明先生认为,从出土文物形制等特征看,似应较刘信时代稍晚,但也别无证据否定已有结论。但我想,即使非刘信,也可能是稍晚些时候的为一可称为“舒王”者。这个人就是汉文帝时准南王厉之子刘赐,即先被封为“庐江王”后又徙封于衡山王者。
    刘赐于文帝十六年被封为庐江王(《汉书》卷四四 《淮南衡山王传》),但“居于舒”(《太平寰宇记》)。“王”且居久,民间亦以“舒王”称,似无不可。汉景帝三年,徙封为衡山王,“治江北”,后因谋反而“自杀”。据史文,他谋反事发,“公卿请不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参与“杂治”刘赐的地方长官是沛郡守,刘赐的自杀地理应在其辖区内,西汉沛郡郡治即在今日之淮北市境内。葬于何处?史无明文。今霍山县有一墓坑,位于县城西南九十公里处的太阳乡长岭庵村。“墓基南北走向,石砌墓垛被破坏,仅存墓坑。在距墓地百米的加工厂墙基中发现碑柱一截,镂刻有套钱莲花纹,线条流畅,石柱山有圆形磨菇状石伞,似是王候封典的标志”。据称,有人在此见过刻有“衡山王墓”的石碑。刘赐自杀今淮北市境,为何在离其有数百公里外的霍山县西南九十公里处有其墓葬传说?这提醒我们,刘赐很可能未就自杀地下葬。归葬地之一,最大可能在他为庐江王而久居之地的“舒”。舒王墩为汉墓,如出土器物反映的时代特征晚于西汉早期的判断无误,那么,其墓主候选者似应有刘赐。事实上,羹颉侯刘信因罪削爵为关内侯,死于何处,史阙不闻,如是舒王墩墓主,也属归葬原食邑之地。
    据上而言,无论舒王墩墓主为刘信或刘赐,均不影响其为汉舒王墓的最基本的判断,也不影响以此作为确判舒地所在的要件地位。
    遗迹之二,就是七门偃。七门堰的修建,正史阙载。《太平寰宇记》称,它是曹魏扬州刺史刘馥所筑。这是现在能见到的修筑七门堰的最早文字记录。为什么又与刘信扯上关系?稍晚于乐史的刘攽在《七门庙记》中言之甚明:嘉祐二年,刘攽“为庐州从事,始以事至舒城,观所谓七门三偃者。问其居人,其溉田几何?对曰凡二千余顷。考于图书,实魏扬州刺使(史)刘馥所造,自魏至今七百有余年矣。予于是叹美其功。时包君廓为县主簿,以云与予语及之。包君谓予曰:馥信有功,然吾闻于耆老,而得羹颉侯信焉。初,汉以龙舒之地封信为列侯,信乃为民浚畎浍,以广溉浸。信为始基,至馥时废而复修耳。”作为一个史学家,又生在文道昌明的宋初,所见所闻皆今日之不可比拟,却言“考于图书,(七门堰)实魏扬州刺使(史)刘馥所造,”,看来从宋之前的文献(含《水经注》的佚文),都不可能有刘信筑堰的文字了。也就是说,包廓“闻于耆老”所得,是刘信筑七门堰惟一的根据。
   《太平寰宇记》在其卷一百二十六《淮南道四庐州》之“庐江县”下,有一“七门堰”的记述:“七门堰,在县南一百一十里。刘馥为扬州刺史修筑,断龙舒水,灌田千五百顷。”考其方位,此记七门堰在庐江县南一百一十里,显然有误。
    这里还有一个羹颉侯筑七门堰事的可信度问题。此事正史无文,只是来源于民间传闻。在如今,此材料的可靠性,属于口述史学的研究范畴。从此事的具体情况看,至少有四个理由可以支持这一传闻的真实性。第一,刘信其人并不是春风得意之人。他好不容易封了个侯,侯名还满含调侃之意,后又得罪,似不值得附会。第二,已有刘馥造堰之说,似不必再牵入他人。第三,刘信非功高名重、家喻户晓可扬名后世之人,如与舒地无关,“耆老”何必心向刘信。第四,七门堰与舒王冢相近,二者可互为印证。如此,刘信造堰,历代相传,应为实事。于史学,应当采信。例如《读史方舆纪要》就采用了这一材料,说:“汉初颉羹侯所筑。后汉末,刘馥经理之,为灌溉之利。今故迹并存。”还是刘攽说得好:“吾恨史册之有遗,而怜舒人之不忘其惠也。”
    现安徽省合肥以南诸地,与“舒王”刘信有直接关系,或以“舒王”冠名的遗迹和地名,仅舒王墩和七门偃两处,而两地都在原先的舒城县境内,这本身就是汉之舒县与今之舒城县古今同一的客观证明。
    按理说,有了舒王墩和七门偃,就足以证明汉之“舒”或“舒县”的基本位置了。以前者至少可以确定“舒”之中心离其不远,后者却是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绝不会发生大的位移,它们都应在“舒”之境内,离它们较近以“舒”名县或城者即应是汉之舒县所在。但也应容许不采信传闻者,我们只好看看与杜预同时和此后的史家能不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杜预的看法,是西晋及此后人对舒县历史和地望的共同看法。《左传》杜注和《三国志》几乎同时成书,且杜预极有可能见过陈寿之稿,二书所言之“舒县”理应是同一地方。《三国志》所载“庐江舒人”有数人,陈寿对“舒”无它说,一百多年后,以“随违矫正,以惩其(《三国志》)妄”为宗旨之一的裴松之,在旁征博引的注文中竟对“舒”未发一言。可旁证这一同一性。
    比以上二书稍晚成书的,还有一部现附于《后汉书》之后的司马彪所作的《续汉书》的三十卷《志》。其卷二十二《郡国志》“庐江郡”辖县“舒”之下,仅云“有桐乡”。可见,司马彪是在默认《汉书》、《左传》杜注“舒”及“舒县”的前提下,只是对“舒县”做了增添性的说明。而这一说明,还是从《汉书》中来的。可惜,“桐乡”仅此一见,不可考,对我们说来,这一说明的内容似乎失去了证据的意义。但是,司马彪这一增添,本身就含有一个极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东汉之舒依然跟西汉一样“有桐乡”,那么,不容置疑的事实应是:东汉之舒县仍是西汉之舒县。
    到了南朝,在人们眼中,当时之“舒县”仍就是汉之舒县。表现出这一看法的是《宋书》和《南齐书》。前者成书在萧齐永明六年(488年),后者大约成书于梁天监十三年前(514年前)。《宋书》卷三十六南豫州“庐江太守”之“舒令”下,特别加以注明:舒是“汉旧县”。而《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南豫州“庐江郡”之首县下,仅有“建元二年为郡治”的简单交待;无它说,应视为对《宋书》表述的认可。显然,东汉以后,舒县虽多经废置分合,到南朝,舒县所在,仍是在“汉旧县”之地。
    南朝粱、陈至隋,今安徽南地郡县行政设置归属情况较为复杂。以现可见史料而言,不可能完全确定舒县在当时的情况。我们只能借助唐初人认知舒县所据特点,来建立“汉旧县”与此后的舒城县的关系。
    代表唐初人眼中舒县位置意见的,有五种文献。一是十三经中的《左传正义》,二是《后汉书》李贤注,三是《晋书·地理志》,四是《括地志》、五是颜师古的《汉书》注。
    唐初《十三经注疏》(成书于公元654年),竭当时一流学者之力而成。对“舒”、“群舒”的解读,见前文所录,可见其根本上承袭了杜注,仅转引了《正义》所引的《世本》,说群舒是偃姓,含“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仅增加了舒的属国名而已。
    《晋书》卷十五《地理志》扬州庐江郡之“舒”下,有五字之注:“故国,有桐乡。”显见,此是承《汉书》和《续汉书志》而来。可见其晋之舒县仍是汉之舒县的认识。
    《续汉书志》之《地理》李贤注“舒有桐乡”曰:“古桐国。《左传》昭五年‘吳敗楚鹊岸’,杜預曰:‘(舒)县有鹊尾渚。’”
     颜师古注《汉书》,于《地理志》无论对班固自注或应劭注,都无反驳。在卷三十六《楚元王傳》注“亡国五十二”将“舒寥”、“舒庸”、“舒鸠”列为被灭之国中;卷四十四《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注“戎狄是膺,荊舒是惩”曰:“舒,群舒也。”
     以上诸作,与其说是对杜预的承袭,勿宁说是对以往诸说的支持。需要分析解读的是《括地志》所提供的一条材料。今存《括地志》(贺次君辑本)直接与“舒”相关的材料有两条。一条是庐州“舒城县”,““龙山在舒城,以山状如龙形名”。 (辑自《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六《庐州·舒城县》)此与汉舒县位置合,不论。另一条是: 舒州“庐江县”下有“舒,今庐江之故舒城是也。”(辑自《史记·项羽本纪》“以舒屠六”《正义》引),后一条则需说明。
    检《项羽本纪》,此是《正义》注“大司马周殷叛楚,以舒屠六”之“舒”引《括地志》文。原文为:
   《括地志》云:“舒,今庐江之故舒城是也。故六城在寿州安丰南百三十二里,匽姓,咎繇之后。”
   《括地志》成书于贞观十六年(642),以贞观时十道、三百五十八州及四十一个都督府、一千五百余县作为叙事的基本框架。其时庐州下有庐江县而无舒县。度原舒县分割离析,其原舒县城地已归并于庐江,故曰“今庐江之故舒城是也”。
    也就是说,在贞观时,“故舒城”属当时的庐江县。但其认定的“舒”,依然是“故舒城”。
    从以上五种有代表性的文献反映出,虽经西晋以来的废置分合,唐初学者仍认定舒城仍是“故舒城”、仍然是“汉旧县”所在。这个舒城的标志,总结此前所列,如果不算七门堰和舒王墩,应当有四个:1、群舒“故国”所在;2、有桐乡;3、有鹊尾渚;4、有“龙山”。显然,因为没有基础座标作为基点,仅靠这些简单描述,我们无法建立起那怕是相对的无可争议的座标系统,也就无以确定汉舒县所在。然而,舒城县的设置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确切的证据。
    三、舒城县
    开元二十三年(737年),唐置舒城县。
   《旧唐书》卷三十八 《地理志》载:“舒城开元二十三年,分合肥、庐江二县置,取古龙舒县为名。”交待当时唐舒城县地及命名由来,并没有说明其地与舒国之地的关系,不能就此说唐舒城地是春秋时龙舒之地。
    早《旧唐书》百余年的《元和郡国志》明得明白:“舒城县,本舒国,后汉立郡,徙理皖城。开元二十三年,刺史李承构奏于故舒置舒城县。”(缪荃孙辑自《舆地纪盛·庐州》)
    这里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舒城县是在“故舒”之地建置的。“故舒”,似有两解,一是故舒城(汉旧县),二是“故国”,虽没根本区别,但似后者为胜;第二,既然是“奏”请,上有人君,下有同僚,容不得丝毫虚语。如果说,班固靠其说明建立起了汉舒县与古舒国之间的联系,那么可以说,开元设舒城县本身,就是建立在舒城县与“故舒”的实际的直接关系上的。显而易见,开元所置舒城县在“故舒”之地,是当时朝野公认的事实。
    这一看法,一直为后来的学者和政治家认可。《元和郡国志》所载上引材料,说明李吉甫是同意唐之舒城县地即“故舒”之地的。实际上,早于《元和郡国志》几年完稿的杜佑《通典》,也是坚执这种意见。《通典》卷一八一《州郡》中说:“舒城,古舒国也。”又说:“舒城县本舒国”。《通典》与《元和郡县志》几乎同时写作,两位作者虽同朝为官,从他们各自的文字中,看不出相互之间有所交流。但这两位当时的重臣兼重量级学者,对“古舒”与“舒城县”同为一地的认识完全一致,这绝非偶然。跟开元朝的君臣和李承构一样,其原因应是据当时舒城县有古舒显明的遗存做出的判断。西晋的杜预、唐中期的杜佑和李吉甫,均对此言之凿凿,可能与他们都在朝做过重臣又有在江淮为官的经历有关。(参见《晋书》、《唐书》各本传)李吉甫是个自视甚高之人,他对之前的地志颇有微辞,在其《元和郡县图志序》中,他指责说:“古今言地理者凡数十家,尚古远者或搜古而略今,采谣俗者多传疑而失实,饰州邦而叙人物,因丘墓而徵鬼神,流于异端,莫切根要。”按此,他不会见错不纠,更不会随声附和。令人遗憾的是,《元和郡县志》之《淮南道》已佚,让我们失去了更多的时人描述舒城的线索。
    唐舒城县址是故舒国所在地可信度是勿庸置疑的。如将问题简单化,我们也可就此打住,用基本逻辑关系推导:唐舒城是“古野国”,汉之舒县也在“故国”,因此,唐舒城县址就是汉舒县所在;自唐以来,舒城县治没有大的更变,所以,今之舒城所在,即是汉之舒县所在。在逻辑上,这一结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唐代的舒城果真就是现在的舒城?有什么不容置疑的证据?
    可能作为证据的,是唐的嗣舒王墓。
    现舒城县境内还有若干封土遗存,应还有侯王一级的墓主。以唐代说,就有好几位“舒王”、“嗣舒王”。
    唐高祖的第八个儿子元名在贞观十一年由谯王徙封舒王,见于《旧唐书》卷**,和《新唐书》七九。李元名以“高洁”称于史。后来他的孙子李津,“为嗣舒王”,卒于开元中。之后,李津之子李万为嗣王。再其后,天宝九载,李万之子李藻,又继封为“嗣舒王”。大历十四年六月,德宗封其义子李谊(谟)为舒王,卒于永贞元年。见于《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和《新唐书》卷八十二。这两位舒王,大都奔走于朝廷,效命于沙场,且唐初“诸王虽封,竟不出阁”,从未就封。他们的后嗣,几位“嗣舒王”,却没先祖登殿承旨,犬马中央的能耐。他们几位就封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可以做一大胆推测,现突兀于舒地的数座封土中,可能有嗣舒王在。倘不误,侥幸哪天出土,也可作为唐舒城之地的力证之一。
    最有力的证据是北宋乐史所著《太平寰宇记》贡献的。其卷一二六《淮南道四•庐州》之“舒城县”下,列出了十一个舒城县地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特征。它们依次是:龙山、古舒王庙、王角山、南峡山、龙舒水、舒鸣城、舒鲍城、龙舒乡、龙舒城、舒庸城、六城。其中,最直接、最确定不一的是龙舒水。其叙龙舒水曰:“在县南里。按《左传》杜预云“庐江西南有龙舒”,即此水是也。源从三角山东北流。”即是说,宋因唐置之舒城县在龙舒水之北三里。这一自然地理特征,是千古难移的,因此,它自然会成为后代史家指认唐舒城县及古舒国地望的一个基本标示。元代史学家马端临在其《文献通考》卷三百十八《舆地考四》注“徐人取舒”说:“舒国,今舒城县”,注“舒城”则曰:“古舒国。唐县。有龙舒水。”他屏弃了舒城的自古以来文献所指出的十余特征,只保留了两个,那就是舒城县址在古舒国所在,而舒城县有龙舒水。
    乐史将杜注“庐江西南有龙舒”之“龙舒”解作“水”,第一次排除了歧解。但也带来了问题:此“龙舒”不是山、不是城、不是国,何据?应当相信他是有根据的。九世纪初李吉甫还能见到“古今言地理者凡数十家”,我们今日所见可能连一半都没有。前引《太平襄寰宇记》“庐江六县东即古舒城”,就为今本《汉书》所无。他能见到的资料,好多是我们永远见不到的。如此说,杜预早已明确告诉了我们古舒所在,就是我们没有弄懂而已!
    龙舒水,在今舒城县南。《续修舒城县志》之《舆地志·川》云:“县境大川二:曰巴洋河,曰界河。巴洋河旧曰前河,以其在县治前也,即古龙舒水。”龙舒水,即今之杭埠河。今舒城县所处的位置,满足了《太平寰宇记》给出的唐宋舒城位置的不可移易的条件。毫无疑义,今舒城的位置,大体就是唐舒城的位置。
    四、“舒”、“舒县”和“舒城县”
    梳理自汉以来至宋元历代史家对“舒”、“舒县”、“舒城县”的记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交待其地望的描述特点,那就是紧紧抓住其历史联系、地貌特征和人文遗存。由于史家、尤其是历史地理史家服务当代的意识特别强烈,也由于时人对当时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环境相对熟悉,所以往往使史家的描述相对简要,对此我们不能求全责备。应当看到,后来者总是在与时俱进,在承继的基础上对既往的记述不断进行充实和校正。
    由班固首先将“故国”与汉之舒县联系起来,到杜预详明“故国”就是“舒国”、就是汉“舒县”所在,到唐于“故舒”设舒城县,历史家和政治家抓住的都是这一历史联系。“故国”既是“舒县”和“舒城县”的历史,也是确定历代“舒”之所在的标志性特征。对此,应当相信历代史家言之有据,相信田野考古与文献记载的高度符合,更期待未来的科学发掘能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在记述“群舒”、“舒县”、“舒堿县”相关的历史事件和直接交待其地望的文字中,不时会出现与之相关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因素。但如果没有绝对准确的基准参考,我们也不可能对其做出绝对准确的定位。山遥城远,语其大体尚可,言其细微实难。如前引《左传》“灭舒鸠”所及“离城”,可能永远无法找到,也永远不可能以此定“舒鸠”。中唐后言地理者,以四至八到竭其能,但以“里”计程,以今日观之,亦仅能存其大概而已。祠庙谱茔,构建因素复杂,迳以其定地,恐非具实。
    自春秋后置郡县,历代因势乘便,多有废置离合。史阙有间,加之辗转抄引,错伪相承,未必都能轨迹昭然、清朗可稽。本文努力因循旧史之踪,申“永久性”标志以定“舒”、“舒县”、“舒城县”之旧说,结论为:
    班固以“故国”以定汉舒县,杜预以“舒国”以明“故国”,唐于“故舒”置舒城县; 杜预言“庐江西南有龙舒”,乐史解“龙舒”为“水”,并以此水配舒城,是为定舒城历代位置之最佳证据。今舒城县地大体就是汉舒县地。符合历史实际和自然地理实际,旧说不谬,应当坚持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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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0:16:1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李会长,提供这么精彩的文章!读后大长了见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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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0:16:46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大概是为舒城人撑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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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0:18:31 | 只看该作者
家班子劳苦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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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0:47:21 | 只看该作者
读了半天,没读完,不知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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